因新购“霸龙”拖头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一车主以车辆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且汽车销售方在未征得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又将该车辆销售给他人,将汽车销售方告上法庭并索赔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近日(11月18日),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博白镇石和塘社区。30多名社区群众旁听了庭审。
合议庭通过仔细阅卷、梳理研判,初步归纳了本案争议的焦点及核心问题,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调查、阐述诉讼观点、展开法庭辩论。近1个小时的庭审去繁就简、条理清晰、规范有序,做到了程序紧凑、重点突出、节奏明快。根据庭审情况,法庭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该庭法官助理还进行了民法典宣讲。
群众 黄锡林:今天法院普法进村屯,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大好事,第二就是通过普法宣传我们国家的法律,用国家的法律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是我们老百姓最需要的,最愿望的一件大好事。这次法律宣传普法得人心,所以,我希望还要加大(对)老百姓的法律宣传教育(力度)。
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法庭法官助理 冯 琳:今天我们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法庭,把庭审搬进了博白镇石和塘社区,让审判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家门口的庭审,解纷又普法,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庭审引导大家合法理性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文字录入:黄晓 责任编辑:|池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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